宿舍区出入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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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严格宿舍区出入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维护宿舍区教育教学工作正常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
1.门卫应严格执行学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项条例;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到岗,仪表端庄,讲文明、懂礼貌,尊重家长、热爱学生,使学校宿舍门卫成为社会、家长认可学校的良好窗口。
3.保证宿舍门交通疏导安全,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门左右附近设摊。
4.禁止商贩、产品推销员、拾荒、乞讨人员进入宿舍;禁止宠物进入宿舍。
5.门卫应对19时至凌晨5时进出宿舍区其他人员(含学校教职工)进行登记。
6.双休节假日期间,以及没有上课阶段,应对进出宿舍人员进行登记。
二、人员出入
1.外来人员进出宿舍区,门卫一要热情相迎;二是做好有关登记。
2.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家长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作好登记记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访客证号码、进校时间等方能进入宿舍区,离开时,来访者需在门卫处进行注销登记。
三、车辆出入
1.宿舍区只允许工作车辆进入,出入宿舍区车辆应主动示意让其减速行驶。并要求进校车辆停放指定区域。所有车辆不得寄停宿舍区内。
2.自行车、电动车辆出入宿舍区必须下车推行。要求进校自行车、电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
四、携带物品
1.携带公物(如:建筑装潢材料、仪器设备、工具器材、办公用品、图书等)出宿舍门,凭宿舍区领导签字确认方可出校。
2.携带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宿舍门,须凭宿舍区领导签发的意见,经门卫核对无误后放行。
五、对外接待和会客
1.因公来校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凭介绍信或工作证办理进宿舍区手续。离宿舍区时应交出会客单,会客单上应有被访者签名。
2.凡来宿舍区参观、访问或集体活动的,应事先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并事先通知门卫。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凡与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