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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公开两评议” 坚决落实阳光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2017-11-01 浏览次数:3868 来源:本站

我院召开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


 1031日,我院在二会议室举行2016-2017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党委副书记李友华、纪委副书记周华端、教务处处长林仲桂、财务处处长廖哲爱、审计处处长李宁清、学生工作部部长李常、学生工作部副部长陈运喜及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参加评审会。评审会由学生工作部部长李常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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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运喜副部长首先介绍了2016-2017年度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名额和程序等内容以及各院部推荐学生的基本情况,与会评委对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并就如何更好地做好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党委副书记李友华指出,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标准高、程序严、时间紧,涉及广大学生切身利益,学院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广大学生高度关注,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务必准确把握和领会国家和学院有关学生奖助学金评选的文件精神,坚持三公开两评议的评选原则,严格执行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评选工作平稳、有序、高效完成,并切实加强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


 经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严格评审,赵云霞等320名同学通过学院2016-2017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一轮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