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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行2017级新生禁毒知识讲座

发布日期:2017-09-18 浏览次数:3667 来源:本站

新学期开学,为深入推进校园禁毒宣传教育,不断强化青少年自我防范意识,增强拒毒能力,915日上午,我院2017级新生禁毒知识讲座于体育馆二楼如期举行,石鼓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副队长贺常宏应邀主讲。党委委员、副院长屈中正,学生处副处长陈运喜与全体大一新生一道听取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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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毒品?什么是吸毒?吸毒带来的危害?贺常宏副队长依法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明知是毒品,仍然自愿吸食的行为就是吸毒。吸毒既包括非法吸食毒品的行为,也包括非法注射毒品行为。在我国有三部与毒品有关的法律,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不论数量多少都构成犯罪,毒品数量50g以上判处死刑,讲到这里,贺常宏副队长为在座学生讲述了两起判处死刑的案例,希望在座学生引以为戒。


 贺常宏副队长给出了一组衡阳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详细数据,这其中也包括在校学生。学生为什么吸毒?贺常宏副队长分析,首先是因为大学生活没有找到目标,感觉大学生活很无聊,二是因为赶时髦,图新鲜。贺常宏副队长告诫在座新生,作为一名学生应该将时间用于学习,将来为社会做贡献。


 最后,贺常宏副队长讲述了自己办理的毒品案例与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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