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重申严肃处理学生酗酒行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03-28 浏览次数:2809 来源:本站

各位同学:

自本学期开学以来,极少数学生在聚餐和聚会时酗酒,直接危及学生生命安全,引发了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现就重申严肃处理学生酗酒行为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学校提倡学生不饮酒,严禁学生在校内外酗酒,凡聚众酗酒者,一经发现,视其情节,从重从严处理。

二、以下情形一律视为酗酒:

1.酒后行为失态、昏迷;2.酒后有不良言行;3.酒后滋事者。

三、学生酗酒、醉酒的危害:

大学生酗酒、醉酒,严重危害身心健康,主要危害有如下方面:

1.影响身体健康,过量饮酒可能导致肝脏伤害,可能引起胃出血,进而危及生命安全;伤害神经系统,致使大脑皮质萎缩、智力衰退。

2.酗酒后情绪易激动、判断力和控制力下降、易与人发生冲突、对外界刺激敏感、神志不清,易发生打架斗殴及致人伤亡等意外。

3.精神恍惚,影响学习和工作效率。过量饮酒,酒精严重刺激大脑会导致记忆力下降,严重影响学习成绩及工作效率。

四、处理措施

1.严禁学生酗酒,严禁任何人携带各种酒类物品进入学生公寓。

2.学生公寓管理员和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凡发现醉酒学生必须及时上报。

3.学生举行的各种聚餐活动,必须经过二级院部批准,并有老师全程参加,不得饮用白酒,不得劝酒,禁止强行灌酒。

4.加强排查力度,一旦发现学生酗酒或擅自携带酒类进入公寓饮用者,将根据《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5.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过程中,各二级院部要就酗酒造成的危害及不良后果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警示和教育。

特此通告。

学生工作处  保卫处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