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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和赔偿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4 浏览次数:8069 来源:本站

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

现将我院《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和赔偿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规定认真执行。

 

 

                            湖南环境生物 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5月5

 

 

 

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和赔偿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财产的管理,保护好学院宿舍公共财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的公共财产均为学院资产,由学院负责配齐。

二、学生要爱惜公物,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刻划和损坏,不得将床板移作他用。学生调整宿舍时,原宿舍的公物不准搬动,经宿舍管理员确认后才能调离宿舍(如遇大面积宿舍调整,需报请相关院部,经宿舍教育管理科同意,并在办好相关手续后再进入新宿舍)。学生离校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三、宿舍内书桌、凳子、书架、衣柜、贮物架以及门窗、玻璃、电风扇等公共财产由寝室长负责管理。如有损坏,由寝室长负责调查,如查不出损坏者,由该寝室集体赔偿。无故损坏,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和纪律处分。

四、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偷接电线,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严禁偷水偷电,如有此类现象或因此引起水电设施设备的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取消评优评先及奖助学金评审资格。

五、学生在放假离校时,要关好门窗、水、电等。如因疏忽造成不良后果,由该寝室集体负责赔偿。

六、 寝室成员与宿管科签订财产管理责任状,宿管科每学期检查一次公物,检查结果纳入星级寝室评比。

七、财产损坏赔偿标准参照国资处购买、总务处安装等相应费用制定并执行。

附件:1.学生宿舍公共财产管理责任书

      2.宿舍楼公共财产损坏赔偿清单

 

 

 

 

 

 

 

 

 

 

 

 

附件1

学生宿舍公共财产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公共财产管理、增强学生爱护公物的意识。现依据《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与各宿舍成员签订责任书:

一、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学生宿舍公共生活设备。

二、宿舍公共财产实行宿舍管理员监督下的寝室长负责制。

三、各宿舍必须合理使用,并爱护本宿舍的公共财产。

四、各宿舍的公共财产如自然损坏,应及时报修,并报宿舍管理员备案。

五、不得随便乱动或私自修理房间内的公共设备。各宿舍的公共设备如属人为损坏或丢失由损坏者照价赔偿,如不能确定是由谁损坏或丢失由宿舍成员共同赔偿。

六、宿舍学生有提前退学,或者调换宿舍时应与宿舍管理员进行一次财产核实,并确定其是否承担赔付责任。

七、每学期末或开学初,宿舍管理员与各宿舍进行一次公共财产清理。

八、毕业生离校前必须与宿舍管理员办理公共财产移交手续,方可办理毕业手续(如毕业证领取和档案移交等)

九、公共财产明细及价格见《宿舍楼公共财产损坏赔偿清单》。

十、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由宿舍管理员、寝室长各执一份。

责任签订人:(宿舍号)

宿舍成员                                  

  宿舍管理员:                                     

                                              

附件2

宿舍楼公共财产损坏赔偿清单

物品名称

成本价 

含安装费及相关费用(元/个)

宿舍物品清单(有则打√)

数量

备注

电源插座

30



  

 

 

 

具体赔偿,需经有关部门核定,并向学院交纳成本金;如为责任人外部购买,则需购买同品牌正牌商品,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并派指定人员安装(安装费用由责任人负责。)

电源开关

30



铝合金玻璃窗或门

1000



木窗

500



铝合金玻璃

300



木窗玻璃

50



水笼头

100



冼面盆

200



大理石砖

300



上下铺床

400



床板

100



地板砖

125



木门

300



防盗门

2000



照明灯

100



消火栓及箱

100



灭火器

200



淋浴喷头及水龙头

200



线路箱

100



多媒体布线箱

100



门锁及扣

50



桌子

300



凳子

20



便池

300



灰斗

50



电风扇

300



水电管网线路

由相关部门酌情测定


(宿舍号)寝室长              宿舍管理员: